民间剪纸是劳动人民为了满足自身精神生活的需要而创造,并在他们自己当中应用和流传的一种艺术样式。它生存于劳动者深厚的生活土壤中,不受功利思想和价值观念的制约,体现了人类艺术最基本的审美观念和精神品质,具有鲜明的艺术特色和生活情趣。
从技法上讲,剪纸实际也就是在纸上镂空剪刻,使其呈显出所要表现的形象。劳动群众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在长期的艺术实践和生活实践中,将这一艺术形式锤炼得日趋完善。形成了以剪刻、镂空为主的多种技法,如撕纸、烧烫、拼色、衬色、染色、勾描等,使剪纸的表现力有了无限的深度和广度。细可如春蚕吐丝,粗可如大笔挥抹。其不同形式可粘贴摆衬,亦可悬空吊挂。由于剪纸的工具材料简便普及,技法易于掌握,有这其他艺术门类不可替代的特性,因而,这一艺术形式从古到今,几乎遍及我国的城镇乡村,深得人民群众的喜爱。
在人类的童年时期,艺术本没有“民间”与“非民间”之分的。随着文明的不断发展,社会阶层、职能分工的出现,形成了相对于“宫廷艺术”和“文人艺术”而言的“民间艺术”这一历史的概念。不同品类作品体现着不同阶层的审美标准,应是相互间分界的根本。就剪纸而言,并非凡是用纸剪刻的作品都可谓之“民间剪纸”。历史上不乏有应贵族市民阶层节日习俗需求而专营剪纸的艺人,也不乏文人画家为艺人绘稿、或专业艺术家运用剪纸技法创作的例证。这类作品与劳动群众为自己而创作的作品有着质的区别,多已脱离劳动者的审美本色,也不可能为大众所普遍接受。有的作品虽也在某些地区流传,但最终必将因为并非民众自己的创造而在变异中面目全非。即使在今天,许多地区的群众性美术创作活动中出现的剪纸作品,也不能与民间剪纸混为一谈。群众性创作活动也可以采用民间剪纸的形式,创作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好作品,继而在民间流传,但其创作目的往往已脱离自身生活的需要,甚至是表达辅导者的意图。二者之间虽有密切联系,但不是一个概念。
因此,在研究民间剪纸的范围时,切不可只从表面形式去看,认为凡是用纸剪出来的都是民间剪纸,而忽视了是否为民众自己的精神生活所必须,是否被群众普遍理解和接受,是否在民间广泛流传这些民间艺术的基本条件。当下民间文化基础理论的薄弱,造成认识上的混乱,使得不少人认为,凡是生活在民间的艺人或工匠所作一诸如象牙雕刻、鼻烟壶之类,都可归类于民间艺术的范畴,这是应予纠正的。包括民间剪纸在内的民间美术,其创作、审美、应用与劳动者生活的土壤不可分离,使之和与其并存的其他艺术品类清楚地区别开来。
民间剪纸最能体现自身本色精神的作品,大多保留在偏乡僻壤的山区农村,即以农村妇女为基本队伍的劳动者应民间习俗和个人审美喜好而传承或创作的。这也是本文所重点谈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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