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近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二审稿明确国家健全社会参与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文化遗产保护。此次修订草案二审稿还增加规定:“国家发展文物保护事业,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公布二审稿全文,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文物保护法是我国文化领域第一部专门法律,为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因而此次修订备受关注。文物保护法的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着眼保持文物工作方针的稳定性延续性,体现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的新要求,对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价值发掘阐释、创新方式活化利用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文物立法向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颁布实施《博物馆条例》、研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一系列相关法规政策与文物保护法共同构建起文物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是一切文物工作的基础,否则文物的价值阐释、活化利用都无从谈起。这一原则此次被写入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是文物保护制度顶层设计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深化人们对文物价值阐释、保护利用重要性的认识,为全面提升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水平提供了重要的法治引领和保障。
挖掘价值与阐释研究是文物工作的核心,为文物保护与管理提供学术支撑,为保护利用传承奠定基础、指引方向。“挖掘价值”入法,将对所有文博机构与文博研究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合理、科学、准确地阐释文物价值,将成为文物工作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相当重要的一项任务。不断发掘、研究与阐释文物的历史意义与当代价值,方能为“让文物活起来”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以更好发挥文物的精神文化涵育作用。
挖掘文物价值,揭示历史故事,是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史的重要窗口。仅故宫博物院就拥有超过186万件(套)文物藏品,上至新石器时代、下至宋元明清的各个历史时期。深入发掘阐释文物价值,将为深厚的传统文化注入新的内涵,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如何让文物活起来?修订草案二审稿提出多项举措,如对在文物价值挖掘阐释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博物馆等单位应当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讲解;鼓励和支持文物收藏单位开展文物展览展示、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等活动。这些都为我们提供了行动指引。
近年来,《我在故宫修文物》《国家宝藏》《考古公开课》等文化类综艺节目备受欢迎,三星堆考古直播开风气之先,故宫博物院、敦煌研究院等文博单位不断推出精品文创,考古人深耕中外联合考古项目、与博物馆文博人携手打造文物外展精品,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坚持守正创新,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新时代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工作活力不断迸发。此次文物保护法修订,是对我国文物保护法治屏障的进一步完善,将引导加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水平,更好守护文物和文化遗产,让人类文明的瑰宝绽放更璀璨的光芒。
(作者:张晓玮,系故宫博物院考古部副研究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