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荆浩《笔法记》中的“六要”观

【摘 要】“六要”是荆浩《笔法记》的重要理论之一,分为“气、韵、思、景、笔、墨”六要素,是对南齐谢赫“六法”论的继承和发展。“六要”作为山水画创作的六条准则,涵盖了绘画的各个方面。

【关键词】荆浩;笔法记;六要

气与韵

“气者,心随运笔,取象不惑。”最早对“气”论说的是老子。“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庄子也指出:“通天下一气耳。”他们认为,万物都由“气”孕育得出。荆浩十分强调“气”,并阐释了画家在创作时要注重气的流转贯通,将气内化于心,运于手腕,外化于笔下清晰的审美意象。画家在绘画时要以心运笔,笔之所到就是心之所运、气之所动。只有把握住“气”,才能画出山水的生机。

“韵者,隐迹立形,备仪不俗。”“韵”这一概念在晚唐之后才逐渐得到重视,荆浩对“韵”的论述较为具体。其中“隐迹立形”指画家对笔墨的使用要超越技巧和形式,忘记笔墨,使所画之物达到天然妙成的境地。“备仪不俗”则是说在创作中虽会有一些条件的限制,但只要格调高不庸俗,就能体现出雅致。山水画要富有灵性,山水画的灵性就是山水画的韵。气与韵相生相成,绘画伊始应先定气韵。

思与景

“思者,删拨大要,凝想形物。”指画家在创作中要发挥情感、想象、理解的作用对所绘物象进行艺术概括,区分好物象的主次,合理取舍,聚精会神专注于所要表现的物象。需注意的是,荆浩此处所说的“思”是超越时空限制的“神思”,指的是艺术想象思维能力。这种能力具有无限可能性,区别于我们平常说的理性思考,指向顾恺之的“迁想妙得”和石涛的“搜尽奇峰打草稿”。

“景者,制度时因,搜妙创真。”创作山水画要遵循时因性,把握住不同时节以及不同景物的不同面貌,根据客观情况描绘物象。但此处的“景”并不是简单指具体物象之景,而是山水画中的一种意境。这种意境超越了有形的具体景象,蕴含着山水的生命和精神。“妙”则是达到这种意境的手段,这一概念由老子最先提出。“故常无,欲以观其妙”“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在老子这里,“妙”具有无限可能性,包含在“道”之中。由于“道法自然”,“妙”境就是要达到一种“自然”之境。因此“搜妙创真”就是通过对山水“妙”的把握,使山水画达到自然之“真”。

笔与墨

“笔者,虽依法则,运转变通,不质不形,如飞如动。”荆浩对“笔”的论述具有辩证性质,他指出画家既要遵守用笔法度,又不能被法度所约束,要做到既能入乎法内,也能出乎法外,用笔要根据所画物象灵活变通,运转自如,不为形质所约束,挥洒自如,否则所画物象只会类同于死物。

“墨者,高低晕淡,品物浅深,文彩自然,似非因笔。”指根据物象的高低深浅,用浓淡不同的墨晕染,充分彰显出墨的效果。荆浩将“墨”单独提出,深得道家精神。老子常提“玄”,玄色即黑色,并言“五色令人目盲”。明艳的色彩只是物的表象,会掩盖物的实质,而墨可分五色,墨色能代替颜色的作用,呈现出质朴归真之气,达到“肇自然之性,成造化之功”的境界。

结语

“六要”给山水画的创作提供了方向指引。山水画的创作,首先要在遵循“景”的基础上进行“思”,其次要灵活自如运用“笔”表现“墨”,“思、景、笔、墨”都做好的基础上,画面才能显出“气”“韵”,形神兼备,得山水之“真”。“六要”的提出对中国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是山水画走向成熟的标志。

参考文献:

[1]张秀秀.“六要”研究[J].艺术家,2024,(2):114-116.

[2]李树锋.荆浩《笔法记》中“六要”的美学意蕴[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17,(6):105-108.

(作者系贵州大学美术学院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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